防復仇式色情 立委擬修法加重刑責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近年來校園越來越多的「復仇式色情」,(指未經當事人同意散布私密照片等報復行為),日前一名國中女生也因遭受復仇式色情傷害,意圖自殺輕生。對此,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吳思瑤25日召開記者會,除了宣導大家能夠遵守,不點閱、不分享、不下載、不譴責受害人的原則,她們也將從保護受害者的角度研議修法,加重相關刑責。

李麗芬說:日前有國中女學生分手後,遭前男友散布過去交往時的親密照片,造成這名女學生跳橋企圖自殺。李麗芬認為,為了讓被散布的圖片盡快撤下,有必要立法讓網路業者有更積極的作為,但由於這類案件常涉及「復仇式色情」、跟蹤騷擾及性勒索等不同面向,比較複雜,修法須再研議。

吳思瑤則說:目前「報復式色情」案件常以「散布猥褻物品罪」處理,學校則只有性平程序可以走,但以她協助處理過的案件為例,受害者往往會受到嘲弄、譴責,最後只能輔導轉學,對受害者是二度傷害,所以未來修法會從保護受害者的角度思考。

台灣展翅協會祕書長陳逸玲也說:今年接獲的復仇式色情、性勒索等案件,都比去(2016)年暴增,涉案者多是因小孩的警戒心較低,或利用遊戲點數來誘騙受害者,教育單位應該重視這個問題,從教育著手,讓孩子懂得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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