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兼營幼兒園 教部:可處撤銷立案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在昨(15)日發布,「全國兒童安全指標」和「幼童學習安全」調查。實際抽檢173家招收幼兒的補習班,發現66家違法經營幼兒園,其中訪查台北市50所,36所違法,比例達72%最高。由於設立幼兒園的規定比補習班嚴格很多,教育部表示,可依法裁罰6萬至30萬元,最嚴重者將撤銷立案。
靖娟基金會在「全國兒童安全日」這天(15日)舉行記者會,基金會3至4月針對6都招收6歲以下幼兒補習班場勘,共實際抽檢173校。
靖娟執行長林月琴提到,違法的補習班以「幼兒部」、「幼兒學園」、「美語幼兒學校」混淆視聽,並以外籍教師授課為主要訴求,這種情況普遍存在都會區。北市7成最高,其次是新北市4成2。
若補習班兼幼兒園,林月琴表示,這會產生5大問題,包括師資寬鬆沒列管、無明定生師比、樓層面積活動空間不符合孩子使用需求、設施設備不符合孩子需求、無評鑑機制等。現行法規罰款6萬至30萬元,但執行、稽查都太鬆散,違法補習班被罰比例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幼教委員會副主委顏嘉辰提到,幼兒園的樓梯多大、廁所設置等設施都有規定,且師資也會要求是幼教科系或幼保人員,但如果是補習班違法經營幼兒園,師資、設備等都可能沒有要求,可能成為幼教的一大漏洞。
靖娟要求,政府應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補習班招收6歲以下幼兒,要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並全面清查違法補習班。
林月琴建議,家長可以4步驟分辨合法幼兒園,先電話詢問縣市教育局處是否有立案,其次看樓層,幼兒活動只能在1至3樓,並跟學校要幫孩子投保的資料,同時跟學校要立案證書看招生人數。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科長蔣鎮宇回應,會要求地方政府加強稽查,今年新增公告違法補習班,並列為補助地方政府經費的考核項目之一。如果補習班違法經營,可裁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最嚴重者將撤銷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