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薪」非「樺薪」 中市提三招防狼師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女作家林奕含自縊身亡,網傳事件主角台南「樺薪補習班」老師陳國星,疑似也是台中「華薪補習班」股東。市府教育局了解後表示,台中補教界並沒有這名教師任教,兩家補習班無合作關係。為防止憾事再生,教育局祭出「檢附3個月內良民證」等3層防護措施,希望結合家長力量,共同保護孩子。

對於有人指稱補教業教師陳國星是台中市「華薪補習班」股東,教育局表示,台中「華薪補習班」自民國86年設立,至今皆為獨資,與台南「樺薪補習班」完全無任何合作關係,也非同一補教體系,陳國星也不是台中「華薪補習班」股東。「華薪補習班」已委託律師聲明上述事宜。

教育局採取3層防護措施。首先要求補習班檢附近3個月內「良民證」,確認無涉性侵害、性騷擾、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並透過「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查詢系統」檢核有無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曾受學校性平委員會調查。

第二是加強查察教職員名冊異動備查情形。教育局表示,目前每週稽查約5~6次,若發現名冊未留班備查,或名冊所列人員與核定不符時,將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列管追蹤;第三是要求補習班,若發生性平案件時,應依法通報,並隔離不適任教職員工與學生再次接觸,且視情節解僱。

教育局表示,若未依規定辦理,將祭出糾正、限期整頓改善、停止招生等處分,最重可撤銷立案;提醒家長,孩子若出現留補習班時間突然變多、超齡打扮、收到與年齡不相稱的禮物、言談中常提及特定教師等情況,應提高警覺,避免類似不幸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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