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收禮金上限 廉政署擬提高到3600元
有鑑於《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2規定在實務上有執行困難、不符實際需求等情況,廉政署認為有必要提高修正收禮金額從3千元提高到3,600元,預計近日將邀集國內公務機關研討,同時發函全國公務員作民意調查,再作最後定奪。
廉政署表示,規範所訂公務員因正常社交禮俗往來,得接受金額為3,000 元,雖美國、英國及日本等先進國家,均有公務員基於禮節及人情允收財物金額的標準;惟未考量如外交人員因駐外國家環境不一,或區域地理城鄉差異等因素,統一訂定正常社交禮俗標準金額是否妥適,有再檢討必要。
廉政署也指出,公務員因公務禮儀往來活動,確有必要參加飲宴應酬,但因物價上漲、區域城鄉差異等諸多因素,再加上婚喪禮慶包3千元太少,不符禮儀,因此有不少公務員希望能放寬收禮金上限。
廉政署表示,近日將發函給全國公務員作民意調查,再決定金額,也會邀集國內公務機關研討,同時徵詢專家學者意見,預計在年底做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