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退休替代率 試委:最低改為70%
考試院表示,公務員退休替代率,將由年金改革國是會議方案決定的75%逐年調降到60%,大幅放寬從80%、分10年,調整為分10年調降至70%,至第10年依據當時社會狀況檢討替代率是否提高或調降。
考試院全院審查會23日下午經過5小時討論年金改革法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修正草案),副院長李逸洋主張所得替代率最高75%,並分15年調降至最高60%,是溫和漸進且對國家財政健全的方式,但現場考委有異議,最終表決通過上限調整為80%,並分10年逐步調降為70%的方案。
另外,18%優惠存款利率的部分,支領月退休者,考試委員同意依照年金改革委員會方案通過,也就是分6年逐步全面廢除18%優存(第一年降至9%、第三年6%、第五年3%,第七年歸零)。
支領一次退休金者,原本分甲案為照領月退休金者方案;乙案為分年逐年調降優存利率,第一年利率降至12%、第三年降至10%、第五年降至8%、第七年降至6%,試委決定採乙案,維持6%。
考試院祕書長李繼玄說,討論替代率案條文時,因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也提出修正版條文,將替代率從75%逐年降至65%,考委則主張從80%分10年降至70%,因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動用表決,以16票同意考委版、4票同意李逸洋版,兩票棄權,通過考委版。考試院30日將舉行院會通過《退撫法》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