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券不給退換 消基會:要罰

台北國際觀光博覽會5日開幕。消基會表示,市售餐券須寫明退回禮卷時的返還價金程序,且不能額外加收手續費。(中央社資料照)
台北國際觀光博覽會5日開幕。消基會表示,市售餐券須寫明退回禮卷時的返還價金程序,且不能額外加收手續費。(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

台北國際觀光博覽會昨(5)日開幕,不少民眾選擇入場搶購低價餐券,不過消基會昨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市售餐券得依照規定寫明退回禮卷時的返還價金程序,且不能額外加收手續費,不過根據抽樣結果顯示,抽查的10件商品中,沒有一件符合此標準,合格率為0。他們呼籲,業者限期改正,否則恐吃上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國際觀光博覽昨開幕,預估吸引30萬人潮入場,加上適逢母親節檔期,預計帶起一波餐券搶購潮。消基會說,部分業者火力全開推出各式各樣餐券,吃到飽、下午茶、套餐等應有盡有,並以「破盤價」、「下殺75折」等廣告文字,吸引民眾注意。

不過,消基會日前在10家熱門票券網中,隨機抽查10件餐券商品,價值400~2,180元不等,並依據「餐飲業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檢視其商品內容、使用條款等是否符合法規,卻發現合格率相當低。

消基會表示,根據規定,禮券應記載消費者要求退回禮券時的返還價金程序,以優惠措施購買禮券適用同樣的標準。另外,不得記載消費者請求退回禮券並返還價金時,得加收任何費用的文字或類似意思之表示。因此,市售的餐券都應註記退換貨辦法,且當消費者退還餐券商品時,業者也不得收取手續費,或加收其他費用。

消基會表示,抽查的10件商品中,其中有9件商品無提供退回禮券的返還價金程序,1件商品可退回禮券返還價金,但要求消費者須負擔10%票面價的手續費用。因此無一商品符合規定,合格率為0。

此外,因避免餐飲業者倒閉,使禮券無法兌現,法規要求餐券須提供履約保證記載;但資本額較小、難找到銀行為其擔保的餐飲業,則會與團購網站合作,推出預購型商品,由團購網負責擔保。

消基會也說,團購網站以電子商務業者自居,並未被規範得為禮券商品進行信託,因此現在對消費者的履約機制,為自發性行為。消費者對網站公司實際上的信託金額、信託內容,並無法查證。若未來發生倒閉情況,消費者可能會申訴無門。

消基會表示,經濟部商業司應對銷售預購型商品的網路公司進行調查,並擬訂相關規範,要求網站經營者若銷售預購型商品,皆須為其禮券商品提供履約保證,以健全法規,完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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