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控鄧文聰高價買房 高院判敗訴
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涉嫌掏空公司資產67億元,一審重判28年,全案高院審理中。民事部分,幸福人壽指控鄧文聰與副總李廣進等人,以高於市場行情的470萬元,近2億元買下北市西門町商圈房地,訴請鄧文聰等人應連帶賠償該價差5,420萬元,高等法院2日認為,房地具發展潛力,價格也無不合理情形,判幸福人壽敗訴,可上訴。
幸福人壽指出,前董事長鄧文聰、副總李廣進、協理潘善建等3人,在2012年間,未審慎估土地真實狀況、合理價格和整合開發成本等因素,以每坪470萬元買下台北巿西寧南路房地,與當時的每坪價值約342萬元相比,價格明顯不合理,造成公司5,420萬元損害。
對此,高院認定,鄧文聰等人在購買前曾請事務所估價,鑑定價格是每坪517萬元,且房地租給一家公司,每月租金逾32萬元,為期3年,再加上西寧南路房地坐落西門町商圈,商業活動仍有發展前景,根據近年西寧南路房地周邊實價登錄資料成交價格,落在每坪504萬元至1,578萬元,認定沒有不符當時市場行情的不合理高價購入情形,因此判保險安定基金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