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官總統任命 司改會:再納國會監督佳
對於司法改革分組會議決議,未來最高法院法官(終審法官)將由總統任命,引發政治介入司法的疑慮。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25日表示,肯定最高法院法官的遴選增加了外部機制,讓來源更加多元,但他主張權力越分散越好,若遴選後能再經過國會任命,民主的正當性會更強。
現行的94名終審法官選任方式,是由司法院長選出相關人選,經過由各級法院代表所組成的「人事審議委員會」同意後,再由院長任命。不過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近日通過決議,未來最高法院法官將由司法院長提出3倍人選,交給司法院組成的「遴選委員會」並從中遴選出2倍人選後,呈報給總統挑選任命。
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25日召開記者會,基金會董事長林永訟表示,現行終審法官挑選的方式,只選擇採納終審法院法律見解的法官,對於採納「突破性」法律見解的法官,便不採用,容易造成「近親繁殖」的保守現象;若目標是改成金字塔訴訟架構,終審法官解釋法律的性質與「大法官」相似,關鍵在於選賢舉能,但若民眾憂心政治介入司法,相關的選任制度可以再討論。
高榮志則說,他對最高法院法官的遴選多了外部機制表示肯定,但希望主張權力能越分散越好,才能相互制衡,若能再加上國會的制衡機制,將更具民主正當性,也就是終審法官人選由院長與遴選委員會提名、總統圈選後,再經過國會行使同意權,民眾的觀感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