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人選審查 綠委擬提修法嚴審
有鑑於大法官黃茂榮、陳敏等5人任期將於今年10月底屆滿,新任大法官人選勢必成為準總統蔡英文就職後首波重要人事案,「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以往大法官被提名人在立法院的審查程序都流於形式,呼籲接下來對大法官被提名人應進行個別審查,並舉辦聽證程序,落實實質監督。
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主張,大法官是司法憲政的最高守護者,基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不應由新任總統直接提名任命,但現行體制使得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重疊,因此在現行體制尚未改善之前,要求立法院先改善大法官提名審查機制,期望蔡英文今年10月提名大法官的過程中,建立嚴格審查機制。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高榮志說,很多民眾抱怨大法官無作為,但行使大法官任命同意權的卻是立法院,因此為了建立嚴格審查機制,聯盟要求立院要提供被提名人之事蹟、著作、判決等審查資料及相關審查流程,並建立兩輪審查機制,對於複數被提名人應個別審查,在小組審查時也應舉辦聽證程序並應提出報告,同意權行使應於報告產出後1週後進行。
李俊俋則表示,以往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最多只有2個星期,民進黨團將提修法,未來審查期要超過1個月,並舉行公聽會與審查聽證會,每個大法官被提名人都須經過立委聽證,且立委行使同意權的每張票,都要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