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離岸風電 不進入二階環評
環保署24日召開福海彰化離岸風電環說書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委員會決議要求開發單位補正後,召開第2次會議,不進入二階環評。會中漁業署質疑,此案是否須遵照去年12月風電政策環評結論辦理環評,以及要求開發公司福海與漁會協商補償問題。能源局表示,此案屬風電第一階段「示範獎勵」計畫,建議回歸個案審查。關於漁業補償已經有公開補償機制,業者可參酌處理。環委李育民批,政府部門之間缺乏溝通協調,耽擱議程,對開發單位不是很公平對待。
依能源局解釋,離岸風電目前推動規劃分三階段,第一階段是示範獎勵案,第二階段是104年公告潛力場址,第三階段是區塊開發,需進行政策環評。李育民表示,可能很多人24日第一次聽到離岸風電三階段開發內容,能源局一定要把離岸風電開發內容以類似說帖方式呈現,讓一般民眾容易接受。後續環保署會審查非常多離岸風電開發案,如果每一場會議同樣戲碼又重演,這不是政府部門尤其中央發展經濟部門應該呈現的方式。
針對漁業補償協調溝通一事,福海公司指出,福海在這過程中也是受害者,102年就提出第三方公正補償機制,103年提出第1次環評,跟當時漁會達成共識,但後來都翻案,主因是中央部會沒有一個協調機制。漁業署過去幾年沒處理這樣的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漁業主管機關中間,沒有給過明確的補償機制,福海跳出來做也得不到公正認證程序。去年行政院要求漁業署提出公式,漁業署在11月30日公告,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案子去試用,希望政府對去年11月公告的補償機制,進一步做到業者都認為可行,「球在政府不在民間」。
福海風電位於彰化縣芳苑鄉外海約8~13公里、水深20~45公尺。媽祖魚保育聯盟指出,福海風機沒有對動物做環評,對石首魚論述也可能不對。福海環說書稱,海域以石首魚為主要經濟魚種,施工及營運對其影響不大,但石首魚用聽覺分辨、溝通,繁殖也靠聲音,若噪音導致石首魚數量減少,對漁業、白海豚食物都有影響。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孫瑋孜表示,以前知道政策環評是當作參考用,政策環評講得很清楚優先開發航道外區塊,然後等到航道外區塊成熟再開發航道內,他質疑,優良示範案為什麼在航道內且離岸這麼近,代表政策環評對個案環評一點約束力都沒有。現在已經有14個案環評送審,恐怕都在航道內,不太確定是否都走政策環評,會擔心此例一開就開了後洞。
此外,能源局說從錯中學習,有些事是錯了無法挽回。中華白海豚在台灣,棲地就是這麼小,絕對都在水深30公尺以內,不可能游到對岸。對棲地這麼小的物種不能從錯中學習。國外發現以現在中華白海豚在台灣的數目及族群結構,如果7年死1隻,白海豚族群就會滅絕,但現在7年不只死1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