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勞動條件血汗 立委要求訂定藝文採購法
屏東縣政府血汗藝文標案引發爭議,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20日邀文化部長鄭麗君備詢。除了立委柯志恩、張廖萬堅、吳思瑤要求修正藝文採購方式,張廖萬堅亦要求改善藝文勞動者工作條件,吳思瑤則建議文化部研議採購法藝文專章,甚或提升到藝文採購專法。委員會最後也提臨時提議,要求文化部於6個月內完成藝文勞動者調查統計,內容包括年齡、學歷、薪資、工時、勞動型態等。
張廖萬堅指出,表演採購方案雖採限制性招標,但設定的標準讓表演團體傻眼。而劇場工作者,年過三十就因家庭或個人因素轉行。2013年調查顯示,小劇場工作者九成在35歲以下、七成月薪不到3萬,去年調查顯示,文青工作者半數是非典型勞動者,年薪40萬以下占75.8%。而屏東縣政府的標案,設定36萬144場,1場表演2500元,一團要4~6人,讓工作者心寒。
鄭麗君表示,藝術團體藝文類採購,跟一般商品、勞務採購不同。屏東縣政府個案文化部一定會去了解,補助來自財政部,財政部已做解釋。文化部不會針對個案,會整體跟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藝文採購,思考未來宣導提倡藝文採購。目前採購法還是優先可以採行最有利標、優先試用、限制性招標等方式運用。藝文採購一直在研議中,會加速跟工程會會商。
鄭麗君說,表演10分鐘、20分鐘,背後準備就是一個專業演出,應尊重藝文團體專業演出、對表演的規劃。關於藝文工作者勞動條件、情形,文化部非常重視,會進一步了解,會從個案回頭檢討整個制度結構,進一步協助做制度性改變。
對於設採購法藝文專章或藝文採購專法,鄭麗君表示,已經指示同仁積極研議中,也會跟工程會會商,必要時透過文化會報跨部會協商,至於是專章或專法,是立法技術與策略,會跟工程會會商,但目的如同立委所關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