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李明哲》立院外委會決議 促政府尋國際管道
對民進黨前黨工、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赴中遭關押迄今超過20天,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2日通過書面提案,要求政府對「李明哲」案不僅要有積極作為,更需有反制中國的對策,要求外交部等部門透過國際友我政界及國際非政府組織的協助,盡全力營救李明哲。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2日邀請外交部、國安局與陸委會,針對「川習會」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不過除了「川習會」議題外,多位立委也對政府處理「李明哲案」的做法表達關切,並強調政府應該要有反制作為,甚至透過歐美友我政界、國會議員及國外NGO等管道,營救李明哲。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表示,李明哲3月19日「被失蹤」的當下,中共官方第一時間聲稱李沒有被公安逮捕、也沒有出境紀錄,幾天後卻改口說李因危害國家安全正在接受調查,顯示中共立場反覆。且中共未即時通報我方政府、家屬也無權前往探視,代表中共根本不遵守《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
林昶佐說,對中共這種不守信、不正當、不人道的態度,陸委會隔了3週才召開國際記者會,「我覺得太晚了」。他以2012年台商鍾鼎邦也在中國「被失蹤」的事件為例,當時蔡總統曾說,政府表態時間不能太晚,畢竟台灣人在中國的人身安全、基本人權及財產的保護工作,都是人民希望政府能替他們做的事,提醒陸委會不能把在中國發生的怪事,當成常態。
他建議,近年國際成立許多關注中國「被失蹤」案件的組織,聯合國也成立「被迫失蹤或非自願失蹤工作小組」協助救援,陸委會應該編列專門預算、人力,與這些單位維持緊密關係,一旦發生緊急狀況時可以即時啟動國際串聯、發聲、救援,否則現在全靠民間力量在做,「這是陸委會的失職。」
最終委員會也通過立委王定宇、吳焜裕、呂孫綾等人發起的書面提案,強調中共對我政府及家屬立即釋放李明哲、確保當事者法律及人權等要求「相應不理」,因此提案要求外交部及相關部會配合陸委會,應積極透過美歐友我政界、國會議員及國外NGO等管道,「就一切必要管道全力營救李明哲」。
李幫法輪功才被抓?
國安局:應該無關
綠委劉世芳則問到,不論全世界如何詬病中共、批評中共,法輪功問題是中共目前為止絕對不能觸碰的議題,李明哲過去處理很多人權工作,這次會被抓,是否因為踩到中共紅線、幫忙處理法輪功受害者的問題?
陸委會副主委林正義回說,沒聽到這方面的訊息,不過他強調,「宗教自由是非常重要的。」劉世芳認為,中國不是民主、自由、法治的社會,所以不能用常態的、世界各民主國家的想法,來論斷中共的這些行為。國安局副局長周美伍補充,據目前了解,李明哲是因為2017年1月1日生效的《境外非政府組織(INGO)境內活動管理法》而被抓的,應該與法輪功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