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決議 籲中共釋放李明哲

 針對前民進黨黨工、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大陸失聯事件,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中)、副主委邱垂正(左)、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祕書長柯承亨(右)召開國際記者會說明。(記者陳柏州/攝影)
針對前民進黨黨工、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在中國大陸失聯事件,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中)、副主委邱垂正(左)、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祕書長柯承亨(右)召開國際記者會說明。(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針對民進黨前黨工、NGO工作者李明哲赴陸遭關押迄今超過20天,立法院11日做成決議,除對中共違反人權方式逮捕拘禁李明哲表達嚴厲譴責與抗議外,也要求政府應盡力協助家屬與對岸交涉,爭取讓李明哲在最短時間內回台;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也召開記者會,除強調國家尊嚴與人民權利,政府會捍衛到底,也首度透露,李明哲現在可能在廣東、珠海,但由於並非官方訊息,所以無法證實。

李明哲自3月19日赴中遭拘留後,至今已超過20天,李明哲妻子李凈瑜10日試圖赴中尋夫,也因台胞證遭註銷而無法搭機,引起台灣社會關注。對此,立法院院會11日分別通過民進黨與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呼籲中共應盡速釋放李明哲,同時對外說明李明哲遭拘留原由關押地點。

時力、民進黨團的決議聲明均呼籲立即釋放李明哲、提供李的家屬協助,其他民進黨要求對岸盡速說明李明哲究竟涉及何罪,並公布關押地點;時代力量則嚴正譴責中共政權的粗暴與非法關押行為,要求立即釋放李明哲,並要求政府應提供協助,盡速舉行國際記者會,向國際社會表達我國立場,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也要到立法院專案報告,說明政府的進度以及實質作為。

為回應立法院決議,陸委會隨後會召開國際記者會說明。張小月表示,在處理李明哲案上,中共應給予當事人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並基於人道考量應同意家屬探視,才符合普世人權價值。

張小月強調,涉及人民基本權利的案件,兩岸應最優先處理,不應用任何政治理由加以干預、阻撓;但中共始終拒絕回應,我方要表達嚴重的抗議和不滿,中共不應漠視台灣的訴求,應早日溝通對話解決。

另外,張小月也首度透露,早在國台辦召開記者會證實李明哲因國安因素被拘留的前2天,政府就已獲知訊息,並跟李妻李凈瑜通知,目前也得知李明哲可能被關押在廣東、珠海,但訊息來源並非對岸的正式管道,所以無法證實。

張小月也強調,總統、行政院長都對此案重視,陸委會、海基會也全程協助處理,針對立法院有聲援提案,政府也高度重視,而陸委會也用盡一切管道,將家屬託付的藥品送達海協會簽收,陸委會及海基會也協助家屬辦理相關證明文件,提供法律諮詢協助,並指派人員陪同家屬赴陸探視。

對於李明哲赴陸遭關押,民進黨也強調,中共以國安理由讓境外人士「被失蹤」的案例,並非僅有李明哲案一起,美國、英國、日本、加拿大與瑞典等外籍人士都有遭逮捕的案例,呼籲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應高度關注此案的負面效應,給予李明哲應有的法律及人道權利,並盡速釋放李明哲,避免中國形象和兩岸關係更加惡化。

民進黨表示,中國安全部門漠視人權,拘禁李明哲的行徑,已引發國際許多NGO組織和西方國家的關注,也激起台灣社會的不安與憤怒,讓國人前往中國大陸時,對人身安全和自由充滿疑慮,不利兩岸關係的正常交流。中共必須正視此一現象可能擴大為國際事件,也將重傷中國的現代化、加深其反民主人權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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