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上盒收費亂 立委質疑用戶權益受損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有線電視數位化之後,目前裝置數位機上盒收費標準,台北市前2台免費、宜蘭縣前3台免費,立委徐永明10日指出,第3台以上依不同地區、不同系統業者有不同收費標準造成爭議,也有很多民眾反映。他以凱擘為例,第3台以上機上盒收費原本可能包括押金制、租金至,凱擘卻只提供租金制,且每年收費1次,有變相收費、規避頻道年繳費率600元上限嫌疑。

徐永明說,第3台數位機上盒押金收費標準從500~1000元,業者怎麼訂定?如凱擘書面上有押金與租金兩方案,但打電話詢問時,凱擘說只有租金方案,1個月50元,1年600元。關掉類比影響很大,消費者不裝機上盒就沒辦法看到節目,通傳會應該介入了解,機上盒一方面政府有給業者補助,又讓業者在押金、租金上玩花樣,到底圖利誰?

北科大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江雅綺表示,OTT只要付上網費用,麼內容都可以看,但要看有線電視數位化內容,要另外付費買機上盒,消費者會選哪一邊?韓國有線電視繳押金,退租後繳回機上盒,消費者就可把押金拿回來。美國正在推技術中立,由網路業者發展可取代機上盒技術,消費者不要負擔那麼大硬體成本,直接用軟體、APP接上數位電視內容。政府或業者應該把機上盒視為基礎建設成本投資,不該把這些成本完全交由消費者負擔。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技正牛信仁回應,機上盒500~1000元差異,有線電視數位機上盒總類很多,具有不同功能、軟硬體,如預錄、電動玩具、上網服務等,如果通傳會訂定固定金額,會造成所有有線電視業者都用最低金額提供線電視數位機上盒,反而會造成沒辦法讓創新應用服務 提供更好機上盒,對國內製造業者、有線電視產業、消費者都不是最好選擇,NCC對有線電視機上盒採用審核機制,NCC也會請地方政府一同審查機上盒費用 目前不希望消費者買斷。機上盒收費消費者如果受到不平等待遇,可向NCC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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