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中共吸收我軍官 退役少將判8月
少將侯石城在2008年退役後,為了到中國經商,涉嫌於2010年時接受上海市府官員委託,邀請舊識上校王姓副參謀長、梁姓上校教官前往馬來西亞接受招待,所幸2人並沒有遭到吸收利用,台中高分院認為,侯石城已經違反軍人效忠國家的最高信念,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侯男8個月徒刑。可上訴。
侯石城軍事資歷完整,曾任陸軍裝甲兵訓練指揮部暨裝甲兵學校少將副校長兼副指揮官,在2008年1 月1 日退役,興起赴中國投資的想法,並於2010年7月前往上海市參觀世界博覽會,隨後遭上海市人民政府唐姓主任要求,希望能引介我國軍中人士協助他發展對台組織。
侯石城返國後,邀約舊屬王姓副參謀長、梁姓上校教官前往吉隆坡,由唐招待旅遊及食宿費用,並餽贈人民幣5千元(約新台幣2萬3千元),但王、梁兩人心生警惕而回絕,調查局亦展開偵辦。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侯石城長期受到國家栽培,其官階與人脈資源,影響我國國防安全甚深,協助對岸機關人員為吸收、招攬我國現役軍方人士以發展組織,縱然行為未遂,卻違反軍人效忠國家的最高信念,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侯男8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