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人報考志願役 國防部放寬限制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國防部限制有前科的更生人,均不得報考志願役士兵,遭司法院大法官會議715號解釋「牴觸人民服公職權利」。國防部27日公告《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第9條修正案,放寬成年遭判處徒刑者,且已服刑完畢,可報考志願役士兵;另外,包括獲准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且執行完畢,或緩刑期滿而緩刑宣告未經撤銷者,都可享有報考志願役士兵的權利。

據了解,國防部修改此辦法,是因為一名邱姓男子曾有過失傷害前科,報名志願役專業軍士官考選遭拒,邱男因此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申請釋憲,最後作成第715號解釋。經立法院修法後,國防部也進行調整。

據國防部公告的新版《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第4條、第9條修正案,內容強調,為使國軍用人政策,兼顧維護國家利益與軍事安全,因此參照司法官與警察用人標準,調整有前科的更生人限制報考條件。

修正條文放寬成年遭判處徒刑者,不得報考之限制條件,並增列獲准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或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都可享有報考志願役士兵權益。◇

延伸閱讀
東風16瞄準台灣 國防部:能攔截
2017年03月20日 | 7年前
洪仲丘案 洪慈庸:需要時間淡化
2017年03月17日 | 7年前
重層嚇阻共軍 國防部:有能力
2017年03月16日 | 7年前
清泉崗涉毒案 427聯隊長自請處分
2017年03月05日 | 7年前
織女星計畫 下代戰機10年後現雛型
2017年03月02日 | 7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