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推司法改革 分析:中共體制是阻礙

【記者許蒔/綜合報導】

正在進行的中共全國兩會有一個重要議題:聽取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以下簡稱兩高)的工作報告。雖然被稱為「橡皮圖章」的兩會,並不能真正對「兩高」起到監督作用,外界仍關注這一流程,希望一窺習近平司法改革與公安改革的進展。

在兩會召開前,新疆、山西、海南、雲南四省公安廳換帥,其中,曾得到江派兩名大員王樂泉、張春賢重用的朱昌傑,被免去了新疆公安廳廳長職務。這系列人員調整也被認為是習近平為繼續推進司法改革及公安改革掃清障礙。

中國的《憲法》等法規,規定了公安、法院、檢察院等應獨立行使職權,但在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當政期間,前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把持的政法委,成為中共「第二權力中央」,凌駕於公、檢、法、司之上,干預司法工作成為常態,即使在周永康落馬後,這種狀況仍然持續。

陸最高法迴避涉法輪功案件

在兩會召開前夕,最高法於2月27日發布〈中國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白皮書,自稱在平反冤假錯案方面做出了階段性成果,卻完全迴避了涉及法輪功的案件。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在2015年5月1日中共最高法正式實施立案登記制「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以中國民眾為主體,在全球各地掀起實名起訴、實名或匿名舉報江澤民濫用職權非法迫害法輪功的浪潮,截至去年7月15日,訴江人數已達已達近21萬。但至今未見最高法的處理進展。

習近平在今年1月的中共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通過孟建柱表示,2017年政法工作要把政權安全放在首位,提高政治警覺,並要研究解決制約政法工作的體制性機制性問題。顯示習近平在政法系統清理江派勢力的行動仍未完成,政法改革也將持續。今年對中共政法系統來說,會是變化的一年。

習近平自2014年1月成立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深改組)並任組長後,就開始推進司法改革,並將主要議題集中在解決中共政法委嚴重干預司法上。

但有分析認為,中共體制本身與自由憲政的司法獨立相互對立,水火難容,因此習近平在中共體制框架內進行的司法改革只能是「減少」黨對司法的干預,無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司法獨立;而且習近平要解決中共政法委的遺禍,無法迴避法輪功的問題,畢竟中共政法委本身就是江澤民用來迫害法輪功團體的主要工具,但製造這一冤案的江澤民集團為逃避罪惡被清算,必然會不斷給習近平製造障礙。

時政評論員夏小強曾表示,在過去十幾年中,中共製造最大的冤假錯案就是對法輪功群體的迫害與誣陷,同時,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違反了中國《憲法》和現行法律的多項規定,造成了災難性的後果,使得中國社會處於重大危機之中。他認為,中共中央政法委去年7月在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上要求對歷史上的冤假錯案進行糾正,同時從「制度上反思原因」 ,顯示法輪功冤案必然會得到糾正,而且在糾正過程中,可能改變造成迫害的體制,給中國社會制度帶來變局。◇

延伸閱讀
藏民大規模反抗中共的背後原因
2017年03月05日 | 7年前
中共「兩會」應該討論什麼?
2017年03月04日 | 7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