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承攬省加班費 員工控Comebuy

台灣工人先鋒協會3日與Comebuy前員工召開記者會,指控Comebuy將加班時數轉給第三方公司。(記者陳柏州/攝影)
台灣工人先鋒協會3日與Comebuy前員工召開記者會,指控Comebuy將加班時數轉給第三方公司。(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

血汗企業又添一樁?台灣工人先鋒協會及曾在Comebuy(長沂國際實業有限公司)工作的王先生、阮同學指控,不只超時工作、不給加班費,還強迫員工簽約,把平日、假日加班工時轉移給第三方「威顧集團」。台灣工人先鋒協會說,已協助王先生、阮同學與另2名Comebuy員工向北市勞動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下週一將進行第一次協商。Comebuy表示,指控內容與事實不符,已委請第三方公正單位釐清判斷。

阮同學說,她在Comebuy政大店打工,經常工作超過8小時,未曾領過加班費。今年初被要求簽約將加班時數轉嫁到威顧集團,合約最大問題是超過8小時以外工作期間,沒有勞健保。

王先生曾在Comebuy Tea旗艦店工作,是正職員工,他表示,除了被迫加班時數轉讓,每天工作9小時,公司還規定每個月排班未滿198小時(超過法定)就倒扣月薪,加班費只給時薪1倍,不是法定1.33與1.66倍。跨年期間,有員工1天工作高達18小時。過年期間不計加班費,用抽成計薪。他提起勞資爭議調解後,立即被公司解僱。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助理教授邱羽凡指出,非常多案例搭一例一休順風車,不讓勞工領加班費,做假承攬動作,雇主用各種方式規避《勞基法》,是相當不可取做法。Comebuy要求員工簽約,工作超過9小時是另一雇主威顧就是假承攬,這種把加班、假日工時轉包出去違法行為,員工可提起集體訴訟。她呼籲相關單位應追究雇主違法行為。

Comebuy表示,1例1休上路初期,確實對法令不夠了解,已全力加強加盟主及店長法令宣導、輔導,過程如果有任何疏失,會虛心檢討並承諾改善。

勞動部則說,要依個別的情況進行判斷,如果勞工在一家公司受指揮監督,卻又被切割到另一家公司,就是脫法行為,會實質來認定誰是雇主。若有勞工申訴,勞動單位就會去檢查,不過,如果雇主有意掩蓋,只能透過檢查技巧。勞工申訴隨時可做處理且會保密,雇主也不得因為勞工申訴就解僱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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