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新南向 金管會訂4績效目標
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金管會在今年已訂定4大指標績效目標,對新南向共18個目標國家的授信放款金額,今年要增加新台幣223至534億元,目標為每年核准3家,相關績效指標並自今(2017)年起實施。不過,金管會目前僅與菲律賓等4國完成MOU(金融監理合作了解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洽簽,尚未簽署MOU的國家可能較不利台灣金融監理與台資金融機構進入。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去年底,國銀對新南向18國的授信總額為7‚766億元,今年授信總額設定目標為成長3~7%,即年底目標應達7‚999~8‚310億元間。
金管會也指出,為達成前述4大目標,已採行下列措施,一為訂定「獎勵本國銀行加強辦理於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授信方案」,對辦理放款績優銀行予以表揚,其評分標準包括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承保的融資金額比率;二為持續透過雙邊或多邊管道,爭取改善我金融業者市場進入條件,加強國際監理合作;簡化銀行申設國外分支機構的行政程序,讓金融機構海外布局更有空間。
三是督導銀行公會建置海外布局資料區,內容包括新南向主要國家之環境資料、相關研究報告等,提供會員銀行機構做為前進海外的參考;四則是請銀行公會、金融研訓院因應新南向政策,協助銀行培育海外人才,如開辦新南向人才培訓課程,招募並培養具東南亞國家語言能力、文化的人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