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前特首落難 曾蔭權判囚20個月
曾蔭權20日晚間因身體不適,由收押所轉至羈留病房,家屬21日前往醫院探望;22日戴著手銬的曾蔭權從醫院被押送到高等法院,當日下午12時43分再由囚車押往監房服刑。
法官陳慶偉在宣判時指,案件的嚴重性在於被告曾蔭權是行政長官,不只對香港人負責,亦要對中央政府負責。作為特區首長,他必須具有誠信,這也是香港《基本法》中有列明這項要求的唯一一個職位。陳慶偉指出,被告違背了誠信,應處以阻嚇性刑罰,量刑起點為入獄30個月,減10個月刑期,但沒有緩刑理由,判囚20個月。
控罪指,曾蔭權於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在處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的廣播牌照時,未有向行會申報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物業的事務往來及商議。
陪審團17日以8:1的票數裁定上述罪名成立,期間曾蔭權不准保釋外出,即時還柙。至於曾蔭權另一項未能裁決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初步決定在今年9月重審,確切日期會在預審時再做決定。
該控罪指,曾蔭權涉嫌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接受深圳東海花園物業整修及裝修工程,使他在執行職務,即考慮和決定有關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就廣播牌照及其他3項申請時受到影響。
曾蔭權獲罪 中共官媒噤聲
曾蔭權,一個被從中共一手操縱的香港「小圈子」選舉出的香港最高領導人獲刑,僅有新浪、網易等平面網站寥寥數字進行報導,中共官媒新華社、央視等至今未見報,其中多數網站還關閉了評論區。
香港最高級別的官員在法庭受審,但中共官媒卻一言不發,有評論認為,曾蔭權的定罪,直接給香港現任特首梁振英和中共港澳協調小組張德江敲響了警鐘,香港法院宣判特首,不准保釋,還稱緩刑機率很低,體現了香港司法獨立,這也是中共絕不能看見的現象。
時事評論員周曉輝分析,曾蔭權被定罪,梁振英離卸任的日期也進入倒數計時,誰也不能保證新當選的香港特首不會將梁振英收受賄賂的相關資料交給廉署,誰也無法保證梁振英不步曾蔭權的後塵。也難怪港媒近日曝出,現在張德江已開始計畫要讓梁振英在中共兩會期間出任中共政協副主席;如此前所未有的任職,應該是張德江的一廂情願,梁振英乃至張德江的下場終究不是他們自己說了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