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豚灣戀人》童星砍人 組織犯罪部分不起訴
21歲昔日童星王欣逸,當年9歲一部《海豚灣戀人》紅遍海峽兩岸,包括音樂小天后張韶涵,還有長留上仙——霍建華傾情出演而走紅。去年7月涉嫌撂人持刀械,在桃園市蘆竹區夜市砍傷1名少年,王欣逸被捕後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於去年11月起訴。警方認為王欣逸涉嫌組織「南崁幫」糾眾鬧事,依組織犯罪罪嫌移送。不過,桃園地檢署偵結,認為王欣逸當時糾眾砍傷僅是偶發,屬臨時組合,組織犯罪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去年7月21日晚間,李姓少年與葉姓少年因長期互看不順眼,之後在桃園五福夜市相遇又因細故發生糾紛,雙方事後多次以電話互嗆,最後相約當日晚間在蘆竹區奉化路一間便利超商前談判,李姓少年這邊找來曲姓少年等3人,葉姓少年找來王欣逸、27歲林男等8人助陣。
王欣逸等人持鐵棒、鋁棒及西瓜刀等武器分乘2輛車赴約,二話不說即下車狠k,李姓少年這方寡不敵眾,過程中曲姓少年頭、胸、背部多處被砍傷,還被棍棒重擊造成顱內出血,當場倒臥血泊中,王欣逸等人見狀離去。
王欣逸等人行兇後,還到新北市萬里區一間賓館開毒趴慶功,被警方循線逮捕,警方認為王欣逸等人涉嫌組織「南崁幫」,參與械鬥的都是幫派成員,具有組織、集團、暴力等特性,因此依組織犯罪罪嫌移送法辦。
不過王欣逸等人在檢方調查時,矢口否認是南崁幫成員,檢方認為證據不足,鬥毆事件應屬偶發,只是時性組合,證據不足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