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稅改座談 學者提三大爭議點

陳國樑解釋,目前企業繳營所稅之後,盈餘分給股東,但股東要再繳個人綜所稅,有重複課稅問題。(中央社資料照)
陳國樑解釋,目前企業繳營所稅之後,盈餘分給股東,但股東要再繳個人綜所稅,有重複課稅問題。(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

財政部10日舉辦股利稅制座談會,邀請學者以及產業代表與會探討。政大財政系副教授陳國樑表示,當前股利所得課稅制度有三大爭議點,包括股利所得稅賦較重、內外資股利及盈餘租稅待遇不同,以及綜所稅和營所稅兩稅稅率差距過大。

陳國樑解釋,目前企業繳營所稅之後,盈餘分給股東,但股東要再繳個人綜所稅,有重複課稅問題。至於內外資租稅待遇不同,外資領到股利採分離課稅,稅率20%,內資股東個人稅率5~45%,比外資高很多,易出現內資化身「假外資」申報較低稅率的爭議。

最後是綜所稅稅率落在5~45%之間,但營所稅稅率僅17%,易形成以「兩個所得稅」落差大的一國兩制情形。

陳國樑指出,經研究,建議處理的方式有4大方向,包括一、廢止設算扣抵;二、稅賦不應在單階段課徵;三、兩階段同時課稅;四、分離課稅法與部分免稅法的調整。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李慶華表示,確切的稅制調整方案,將由學者精算稅收損益之後,挑1到2個方案向行政院報告。

她提到,2月14日再辦一場座談會,聽取會計師和記帳士的意見;4月15日委外研究將說明學者建議政策走向,到時候擬再開一場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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