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工廠排放戴奧辛 首宗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去年8月開學前,彰化地檢署查辦埤頭工業區的鍋爐業者宏昇能源科技公司及旺耕公司,兩家業者10日皆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這是全國首宗。埤頭國中校長許文宗得知後表示,這對不法業者更有嚇阻作用;明聖國小校長葉振彰說,社區散步民眾都說這學期的空氣變好了;學生更開心,「以前都要關窗戶上課,現在空氣好多了」。
彰化縣埤頭鄉埤頭國中近千名師生長期籠罩在戴奧辛空汙的危害下,被迫關閉門窗上課,尤其過去2年,師生經常出現頭暈、雙眼疼痛等症狀。宏昇公司去年至前年多次被稽查,發現由煙道任意排放高濃度的戴奧辛,去年7月甚至被檢測到廢氣含戴奧辛超過標準值48.4倍,連附近土壤、植物都受害。檢方估計,業者不法獲利達上千萬元。
此外,埔心鄉的鍋爐業者旺耕公司,自2007年起以未符合含氯量的木屑當燃材,在被稽查時,以噴注活性碳規避;前年10月,檢測廢氣含有戴奧辛超標10倍,已影響附近明聖國小師生的健康。
彰檢指出,業者本應用乾淨木料、木屑為燃料,但卻使用回收木料,在燃燒過程產生戴奧辛,且鍋爐燃燒過程中理應開啟空汙防制設備,並在吸附式設備中噴注活性碳,以補捉廢氣中的戴奧辛。活性碳每公斤約60元,每天應耗用100多公斤,但是業者改用燃燒用的木料,最貴一噸才1千餘元,甚至有100元以下。
彰化地檢署表示,這是全國首次引用公共危罪起訴空氣汙染業者。檢方引用《刑法》190條之1,「投棄、放流、排出或放逸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而汙染空氣、土壤、河川或其他水體,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事業負責人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此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