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雜誌:醫界應禁和陸移植醫生合作

法輪功學員在集會上展示中共活摘器官的罪行。(大紀元資料室)
法輪功學員在集會上展示中共活摘器官的罪行。(大紀元資料室)

【記者李辰/編譯】

世界權威期刊《英國醫學雜誌》(BMJ)2月7日刊文,呼籲國際醫學界暫停和中國移植醫生合作。因為「死囚」這一名詞模糊了「被中共司法系統判處死刑的犯人和法外被殺害的良心犯」之間的區別。研究人員相信,大陸多數器官來自良心犯,他們未經正當程序而被處決。

BMJ這篇文章的聯合作者是澳洲麥考利大學臨床倫理學教授羅傑斯(Wendy Rogers)、獨立研究員羅伯森(Matthew Robertson)以及心臟外科醫生勒維(Jacob Lavee)。

他們在這篇文章中說:「中共聲稱自2015年1月起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中國有國家移植登記處和器官採購機構,但是沒有新的法律和規範來禁止使用死囚器官,現行的允許使用囚犯器官的規範也沒有取消。」

「被處決前同意捐獻器官的囚犯依然是(中國)合法的器官來源。因此,這就允許了從被處決的犯人身上,未經正當程序持續獲得器官。」

中國移植系統改革 無法獲得確認

文章說,中國的器官移植註冊體系不開放公眾審查或獨立驗證。不容置疑的是,中國每年開展大量的器官移植手術,外國富人可通過提前預定的方式進行肝臟或心臟手術。

器官移植協會的前主席Francis Delmonico最近在美國國會的聽證會上表示,他無法確認中國器官移植改革的說法。

學者認為,與中國移植醫生合作是「最嚴重的人權侵害--殺害良心犯以獲得器官」,這項罪行被排除在和中共官員的討論之外。

國際應停止與陸移植醫師合作

文章中建議,「國際醫學界應該對中國的器官來源進行問責和要求透明化。並且,和中國移植外科醫生的專業合作應該停止,包括研究、出版、會議、諮詢和培訓,不論這些合作是否涉及器官移植。」

「各國應該立法對器官移植旅遊進行限制和懲罰,如以色列和台灣那樣;對參與強制摘取器官者拒發簽證;讓合適的國際機構對中國的器官移植系統進行獨立審查,這些機構有權不定期對捐獻器官的供體家庭進行採訪;能夠公開進入器官移植註冊系統。」

「中國器官移植系統進行合法改革的證據應該包括:廢止1984年允許使用囚犯器官的規範;對違反新法規者進行刑事處罰;並且,那些強摘器官的參與者和共謀應該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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