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染源掌握不足 空汙治理民眾無感
「仍然有很多汙染源、汙染行為沒有抓到」,台大環工所教授張能復表示,目前掌握汙染排放量能力還有很多不足。高屏地區先推總量管制,認可量包括檢測的量,主要針對仍然是生產事業管道(煙囪),像中鋼有很多非管道排放,而汽車、機車10年前大概1500萬輛,到今天已經2100萬輛,總量早就超過了。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有的是管道排放,還有不少是逸散性,如儲槽設備元件、加油槽輸儲等;而細懸浮微粒(PM2.5)是重要議題,靠原來的政策、法規工具改善PM2.5只能盡到1/3力氣。
張能復指出,總量理念在邏輯上、學理上仍然有些不周延,目前總量管制辦法針對哪一種總量、汙染物、抵換交易都沒說清楚,以致於對民眾、環團最簡單的質疑,邏輯上就說不太通,如7年最大量、許可量,7年最大量跟景氣循環有關,南部鋼鐵業去年就已經量減很多,因為鋼鐵賣不出去自然就減量,這種減量算不算管制、管理上造成的減量?
總量管制有成效 努力不可抹殺
總量管制當初的想法是依循美國酸雨管制,張能復表示,主要是針對SOx、NOx,沒辦法跟現在民眾、環團關切的PM2.5做呼應。高屏總量管制已經做了很多努力,努力不可抹殺。功效與功勞大概是SOx、NOx,但大型工廠SOx、NOx排放已經用到頂級設備、效益,要做抵換交易大概找不到。
環保署指出,業者想從移動汙染源減量來做抵換交易。張能復說,高屏總量管制缺少移汙或逸散的SOx、NOx部分,如果能推移汙抵減,否則很難再找到抵換交易。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副會長劉志堅表示,如果用改善交通汙染排放量做抵減,建議準備交通減量配套,提供認定的額度供廠商擴廠、建廠直接認購。
張能復表示,目前固定汙染源許可量或實際排放量仍然針對管道排放,而非其他來源,包括廠內逸散來源,如料堆、原物料輸儲;工廠營運相關排放行為如物料輸儲、員工交通也要減量,還要考量產業的發展,大家可以罵經濟部很多扞格阻撓,經建單位與環保單位想法不一樣,也不能說經建單位完全是錯的,也要顧慮台灣就業率、失業工人等社會問題。
「VOCs、NOx控制已經有成績了,下一步當然要針對PM2.5。」張能復表示,關於高屏總量管制暫停,他認為可以做些修改,但建議高屏不能只做現在的總量管制,現在只算SOx、NOx的量,VOCs的量還算不清楚,還有逸散性及其他附帶產生汙染,如港埠、中鋼等都還有改善空間。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鴻德認為,必須訂空品目標,如削減總懸浮微粒(TSP)、臭氧、PM10或PM2.5,要講清楚,因為削減方式不一樣。三級防制區目標是PM10與臭氧、NOx、VOCs等,從源頭修正。總量管制已經開始推動,辦法、指引有問題部分盡快修正,才走得比較穩。
總量管制推行措施主要是針對PM2.5,不過,高雄PM10飆升,中鋼只是其中一部分,還有其他沒估到的部分,焚化爐也有可能,這塊總量沒推估到會造成錯誤認知。溢散源也沒算進總量,煙道可以算得很準,但做抵換交易時,廠商要從哪裡拿量?包括廠的溢散源也要算進去,必須確定能夠容許排多少量,才能往下走。到最後一定比實際排放量還低,不可能比實際排放量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