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禁醫院提供殮祭 7月起違者罰30至150萬元

【記者李怡欣/高雄報導】

《高雄市殯葬管理條例》規定,今年7月1日起醫院停止使用附設之殮、殯、奠、祭設施,違反規定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

高醫、高榮、義大與長庚等高雄市多家大型醫院為了服務院內往生者,都設有臨時停棺靈堂,供家屬治喪,高市殯葬管理處指出,未來新法上路,醫院僅能保留太平間,暫置往生者,院方如違反規定繼續使用者將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條例於101年修正通過、106年7月實施,一些異想天開的業者為了搶攻醫院停止殯葬服務後的市場大餅,紛紛搭建起違法、簡陋的寄棺、靈堂等設施,目前殯葬處已查獲轄內橋頭區一處、三民區兩處違規設施,建築物即將於11日起陸續拆除,以避免影響治喪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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