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袋標示不實 消基會:僅3成可分解

消基會檢測市售14款塑膠袋,發現業者均宣稱塑膠袋可被分解,但真正可被生物完全分解的塑膠袋僅有4款。(中央社)
消基會檢測市售14款塑膠袋,發現業者均宣稱塑膠袋可被分解,但真正可被生物完全分解的塑膠袋僅有4款。(中央社)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

塑膠汙染無可避免地循環發生,影響生存環境,如被堆置在野外或埋在掩埋場裡,不易被分解,可能衍生環境衛生問題。國內塑膠袋多使用可分解材料,降低環境汙染,不過消基會檢測市售14款塑膠袋,發現業者均宣稱塑膠袋可被分解,但真正可被生物完全分解的塑膠袋僅有4款,占整體3成。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說,今年1月世界經濟論壇上,愛倫‧麥克阿瑟基金會發布「新塑料經濟:重新思考塑料的未來」報告,指出全球每年多達95%的塑料包裝材料僅用一次就丟棄,其中3成流入海中,每年至少800萬公噸塑膠流入海洋,預計2050年,全球海洋中塑膠的重量會超過漁類。

消基會今年3~11月,購買總14件於廣告宣傳或成分標示「可分解」的塑膠袋產品,送交清華大學綠色質譜實驗室檢測,結果發現共有10件商品主要材質仍為生物不可分解的聚乙烯(PE),卻也標上環保可分解、自然可分解,甚至印上生物可分解的用詞,這些有的可能含有玉米澱粉或碳酸鈣,但依舊不是可分解的材質。

消基會說,常用可分解塑膠袋材質主要是天然的聚羥基烷酸酯、再生的聚乳酸酯等酯類製成,再添加玉米澱粉、碳酸鈣等,這些材質可被微生物分解,產生水、二氧化碳及甲烷,100%回歸大地,但經測試,僅有4件樣品,其餘的OP生物分解密封袋、妙潔平底清潔袋等10件塑膠袋樣品,均標示分解一詞,可能涉《商品標示法》的標示不實及《公平交易法》的廣告不實。

凌永健說,希望政府要明確規定「可分解」的標示使用,不要讓環保亂了套,讓消費者無從分辨自己花錢支持了環保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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