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海岸永續發展 內政部擬訂管理計畫
台灣海岸線長千餘公里,為促進海岸地區永續發展,內政部在「海岸管理法」實施將滿2周年的前夕,擬訂「整體海岸管理計畫」草案,預定從「海岸保護」、「海岸防護」及「永續利用」等3大主軸,達成海岸永續發展等政策目標及願景。
內政部表示,「整體海岸管理計畫」草案的現階段工作重點包括落實海岸保護與防護管理機制,劃設特定區位與研訂適當審查規範原則,以促進海岸地區之永續發展,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保障公共通行與親水權益等,並據此擬訂工作重點。
內政部指出,「海岸保護」方面,初步評估出的面積約21萬公頃,包含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重要野鳥棲地、地質公園等;「海岸防護」方面,主要針對台灣本島之海岸侵蝕、洪氾溢淹、暴潮溢淹及下陷等4類海岸災害,進行海岸防護區之劃設,海岸段劃設總長約580.7公里,並已將13組海岸侵蝕、淤積較為明顯的熱點,納入海岸防護區之區位。
關於「特定區位」部分,內政部表示,潮間帶、重要海岸景觀區、最接近海岸第一條濱海道路向海的陸域地區等劃設為特定區位,將按照各種特定區位之環境特性,規範相關利用原則,作為特定區位內大型或對海岸環境影響較大的新開發案件,申請特定區位許可審議的裁量標準,以確保海岸地區土地永續利用。
內政部強調,該計劃經多次專家學者座談會及研商會議,也在全台舉行4場公聽會,在納入納入專家委員、機關單位及公民團體等意見後,目前已報行政院轉交國發會審議,待核定後,便可公告實施,讓台灣海岸管理邁向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