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勸募15年 社工師救3千人
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社工師黃翠蘋在22歲大學一畢業就投入器官捐贈工作,至今已走過15個年頭,她勸得300多名末期病人器捐,至少有3,000名病患因此續命。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日前舉辦「2016年優秀器官勸募人員」表揚大會,表揚全台13位默默付出的優秀器官勸募人員。
黃翠蘋說,早年觀念較保守較多人不能接受器捐,只要她一跟家人提器捐,就引起家屬的憤怒,換來「沒同理心」、「夭壽」等責罵,甚至是醫護人員都稱她為「禿鷹」,不過她自認臉皮厚、不怕生、樂觀,沒放在心上。她認為,器官勸募不是「勸」,而是提供病人及家屬對生命的另一種想法。
她提及,整個環境改變,交通規範越來越嚴格,頭部外傷個案下降,這是好事,反而是潛在性器捐個案減少,如何在有限的個案內讓家屬接受,再談器捐,這是目前的難度。黃翠蘋說,很多人有「全屍」的觀念,但其實器官捐贈後,捐贈者身體會由主治醫師親自操刀進行縫合、修復,有捐贈眼球者會裝上義眼,外表完全看不出異樣,讓死者獲得最高的尊重。
三軍總醫院醫師謝智全說,醫生的角色就是努力救治病人,但是在傳統的想法是無論如何一定要救活,他們認為器官捐贈等同於放棄病人,其實器捐是臨終的積極照顧,幫助其他人,陪伴家屬度過這段難過時,讓他們了解病人即將離世,一起走過痛苦。
花蓮慈濟醫院專科護理師賴惠玲說,「事後再看到捐贈者的家屬能夠微笑過日子,就是我的動力。」器官捐贈過程就是臨終關懷,臨終關懷做得好,當家屬或是病人同意器捐,捐出的器官是附加價值。
基隆長庚醫院醫師王正旭表示,不少癌症病人很樂意捐贈器官,但是因為癌病關係,想捐贈的器官沒辦法被利用,他們的想法讓醫療團隊感受很大鼓舞,在癌症病房工作,讓他們感受最大是,在照顧生命過程中,如何讓病人感受到生命的尊重,透過器官移植而了解到生命是可以延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