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電業法一讀通過 環團痛批:台電綁架政府

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左2)等環團人士, 16日在立法院舉行「妥協版電業法、不利能源轉型」記者會,痛批台電綁架政府。(中央社)
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左2)等環團人士, 16日在立法院舉行「妥協版電業法、不利能源轉型」記者會,痛批台電綁架政府。(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遭譏台電工會版《電業法》修法一讀通過,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等團體16日指出,經過這次修法,台電公司在《電業法》中明文被保障,甚至變成控股公司,會越來越大,大到變成無法控制的怪獸電力公司。環團痛批,台電綁架政府,政府屈服於台電員工,對他們的要求照章全收,《電業法》亂修、全民遭殃,台灣恐怕會落後、敗亡,呼籲不要讓《電業法》修法通過。

新版《電業法》最被人詬病之處,環團指出,所有獨立供電業者(IPP)必須有備用容量,再生能源才剛起步就做這種要求並不公平,也無法促進市場自由競爭;台電公司入法,保障台電獨家綜合電業獨家利益,讓台電與能源掌控集團繼續壟斷市場;場網分離時限要6-9年,拖延改革時間,更何況原本是場網分離,台電要分割成兩個獨立公司,卻被改成場網分工,還是維持一個公司進行分工而已。

有人說《電業法》修法是要讓綠電先行,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創會會長施信民指出,按照現行《電業法》就可以做到綠電。依法不管發電、輸電、售電,只要中央、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再生能源業者就可以直供、優先代輸。

台灣環保聯盟會長劉俊秀表示,目前儲電技術還沒辦法達到要求,新版《電業法》居然要求所有獨立供電者(IPP)必須有備用容量,簡直是開玩笑。還有廠網分離要分二階段6-9年,台電推動再生能源20幾年,再生能源供電量不到2%,他質疑倚靠台電,新政府2025年綠電25%真能達成?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則大膽預測,對再生能源要求一定的備轉、備用容量,明年或2年後的今天,台灣所有綠電都賣給台電,所有再生能源變台電代工廠,新版《電業法》讓台電有更大權力,現在執政黨都管不了,修法以後只怕會變成更大的怪獸電力公司。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理事長徐光蓉說,政院版《電業法》是「台灣電力公司電業法」,因為第6條特別把台灣電力公司的名字寫在裡面,世界上很少有法律把公司的名字放在法律中。過去台電虧損連連,一直要漲電價,調查之後發現台塑汽電、和平2大燃煤火力電廠稅後淨利卻高達24~26%。新版《電業法》保障這些利益團體,法修下去維持既有勢力,對台電的好處是沒人跟它正面競爭,看不出台電沒有效率,假如台電電業法真正通過,就會讓台電合法、永遠操縱台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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