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連2日紫爆 率先立法控汙染
《台中市溫室氣體排放源自主管理辦法》是依據《台中巿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26條訂定,市政會議通過後,將移送法制局發布實施,適用對象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納管的排放源及所屬事業,並規範公私場所及開發或經營管理單位應提送的自主管理計畫內容、提交期程、修正條件及時機、查核紀錄保留年限、補正日數及審查期限等。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這項自主管理辦法通過後,市府將每年檢討成效,企業若未能達成自主管理計畫的減量目標,則須提出確實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具體方案。
依台中市即時空氣品質資料顯示,今早10時大甲、后里、文山及烏日測站已達紅色不良等級,大肚測站已達紫色等級,星期三起冷氣團南下,可能帶來境外汙染物影響,為避免今後空品持續惡化,環保局表示,自主管理辦法管制初期即能有效掌握及管制重大汙染源排放量,溫室氣體可經由燃燒石化燃料,例如:煤、石油等產生,若能有效降低溫室氣體,將可減少空氣中細懸浮微粒(PM2.5)、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等汙染物的排放,未來將逐步檢討公告管制排放對象,只有持續掌握轄內溫室氣體排放量,才能有效改善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