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照式LED標誌省電 公路總局擬擴大辦理
為提升省道快速公路及郊區路段之行車安全,公路總局去年辦理「省道內照式LED標誌試辦計畫」於桃園地區設置2面大型LED內照式地名方向指示標誌,公路總局表示,與採外部照明的常用標誌比較,LED內照式標誌每面每年節省耗電量為1,066~1,415度,節省電費成本2,559~3,396元,節省碳排量0.59~0.74噸,後續將評估養護與設置成本,作為擴大辦理的參考。
因省道路段多位於郊區,夜間周邊光源不足,常致駕駛人無法辨識標誌內容,造成不便或行車危險,公路總局為提升夜間交通標誌清晰效果,去年擇定於桃園市台4線東行大溪武嶺橋頭及台66線平鎮系統交流道西行出口匝道,於兩地各設置1面大型LED內照式地名方向指示標誌,試辦期間整體成效良好,內照式標誌較傳統標誌於夜間之視讀距離增加約80公尺。
公路總局表示,今年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就該局所設2面大型LED內照式牌面運轉與節能績效辦理測量及評估,發現LED內照式標誌與高、快速公路常用標誌外部照明之複金屬投射燈相較,在每面耗電量、電費成本,與碳排量上,皆有節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