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總罰單疏失 科長降級記申誡

公路總局日前承認誤收機車汽燃費,負責的科長遭降級,記申誡兩次,誤收的款項將於2週內退款。(記者陳柏州/攝影)
公路總局日前承認誤收機車汽燃費,負責的科長遭降級,記申誡兩次,誤收的款項將於2週內退款。(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藍悅真/台北報導】

公路總局3月開出118萬件機車燃料費逾期欠費罰單,其中竟有15萬筆是烏龍罰單、誤罰金額逾9千萬元。民進黨立委羅致政2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有民眾陳情說,收到罰單無法在郵局、便利商店繳費,便致電監理站詢問,但監理站竟以「政策改變」為由,要他撕掉罰單即可;羅致政批評,交通部根本是「違法在先,私了再後」。對此,公路總局回應,目前已有1萬802人繳款,將於2週內退款,且負責督導的科長已降級並記申誡。

燃料費徵收程序有三階段,首先是監理單位寄發首次繳費單;若未繳納,接下來將以雙掛號催繳;若仍遲未繳納,則寄罰鍰通知,金額300至600元不等。以往機車燃料費是換行照時同步徵收,但2013年起實施機車免換行照新制,燃料費改每年寄發繳費單,卻導致欠費激增。因此交通部做出訴願決定,要求公路總局必須先寄發通知單,再催繳未果後,才能開罰。但公路總局錯寄的15萬筆罰單,卻是直接寄催繳通知。

公路總局坦承,這起事件主要是相關人員,在電腦挑檔時發生錯誤,公路總局認為負責督導的科長應負起責任,該科長職等遭降1級,同時申誡兩次。

3月分寄出118萬9,016張的機車燃料費逾期欠費罰單,其中有15萬3,646筆是寄錯的,澈夜清查後,公路總局23日指出,目前已有1萬802人已繳罰單,將於2週內退還644萬1,900元,另有14萬2,047人尚未繳罰款將可免繳,因為作業疏失,寄出至少15萬份的罰單浪費522萬3,964元,之後還要重新通知,估計有678萬元費用成額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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