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矽戀 公平會允結合
公平會16日決議通過日月光矽品結合案,公平會表示,有關日月光擬與矽品結合一案,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因此,依《公平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副主委邱永和表示,因為日月光併矽品一案攸關重大,公平會召開多場公聽會,邀請主管機關及各式積體電路(IC)產業相關業者表達意見。多數與會業者對於這次合併案皆採取正面態度,因此,在蒐集各方意見後,公平會的同仁於假日加班趕工,在審議時限截止前一個月,作出允許結合的決議。
公平會表示,日月光與矽品主要業務均為各式IC封裝及測試業務,而全球封測代工市場參與競爭的廠商至少70餘家,競爭尚稱激烈,另各家封測技術高低不同,封測業者向依客戶要求的規格與技術進行客製化服務,尚難採取一致性行為;因此本結合案對於全球半導體封測市場,尚無明顯限制競爭疑慮。
公平會認為,日月光與矽品因產品線高度重疊,結合後應可節省重複研發的成本,可對部分中低階產品為製程標準化,得將節省的研發成本再投入技術創新與研發,對提升我國封測產業技術水準有所助益。
公平會說,該案結合後可加強面對國際大廠競爭之能力,對國內整體經濟應具有正面效益,雖不免有轉單效應,但電子產業瞬息萬變,產品生命週期短,因該結合案所產生的轉單效應,也將隨結合事業與競爭對手產能擴充及技術成長與否而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