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人力仲介聯合壟斷收費 公平會罰219萬
公平會表示,和氏草實業、大宏國際、長興利、上榮國際等17家人力資源公司,因聯合向漁船雇主收取「登記費」、「介紹費」與「服務費」等仲介費用,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第1項聯合行為禁制規定,各處新台幣(下同)5萬元至21萬元罰鍰,合計罰鍰金額219萬元。
公平會認為,這17家仲介公司都是同一市場的水平競爭者,應依照各公司經營成本差異等條件,來決定是否向漁船雇主收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標準」所規定的「登記及介紹費」與「服務費」,但卻利用聚會形成收費共識,並藉此降低任一家單獨恢復收費的競爭風險。
公平會表示,本案因民眾檢舉提供有助於調查程序之證據資料,故依據《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規定發放檢舉獎金10萬9,500元予檢舉人,鼓勵民眾勇於檢舉,俾有效阻止違法聯合行為,共同維護市場競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