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不能把BB槍(空氣槍)當玩具槍」

桃園市長鄭文燦(中右)慰勉緝獲空氣槍毀損警備車案之員警。(桃園市府提供)
桃園市長鄭文燦(中右)慰勉緝獲空氣槍毀損警備車案之員警。(桃園市府提供)


桃園市長鄭文燦10日上午在警察局長黎文明的陪同下,前往桃園分局埔子派出所,慰勉10日凌晨緝獲空氣槍毀損警備車一案之員警,表示「不能把BB槍(空氣槍)當玩具槍」,並頒發獎勵金3萬元。桃園發生警車遭人開槍事件,警方根據車牌號碼追查,10日凌晨在桃園區逮捕涉有重嫌的許姓男子(34歲),全案依毀損公物、槍砲等罪偵辦中。

桃園市長鄭文燦(右)慰勉緝獲空氣槍毀損警備車案之員警。桃園市長鄭文燦(右)慰勉緝獲空氣槍毀損警備車案之員警。(桃園市府提供)

鄭文燦表示,9日晚間9時許,發生以空氣槍及鋼珠毀損警備車的事件,警方2小時就順利逮捕涉案的許姓男子,彰顯警方的辦案效率,期勉警察同仁持續維護治安,讓每個市民安心。

警方調查,男子是使用可以裝鋼珠的空氣槍,初步檢測能量達20焦耳,可穿過鋁板,具殺傷力,除了毀損公物之外,還有可能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

鄭文燦指示警察局釐清案發原因,還原事件真相,並表示,桃園的治安在六都表現良好,包括查察槍械、刑案、掃毒及掃黑等重點業務方面,成績都相當優異。6月青埔派出所曾破獲BB彈隨機射傷兒童的事件,這次埔子派出所則是緝獲空氣槍毀損警備車,顯示有關空氣槍的使用,仍宜有一定程度的管理。

鄭文燦說,空氣槍裝入塑膠子彈雖較不具殺傷力,被視為玩具槍販售,但裝入小鋼珠擊發就具備一定程度殺傷力,因此不應單純把空氣槍視為玩具槍,而要建立空氣槍的相關規範,中央亦研議發射動能在一定焦耳數以上的空氣槍,要納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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