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支持國企推電動車 德車商憂不公平競爭

中國大陸擬定草案,規定車商需販賣一定比例的電動車,引起德國車商不安。圖為BMW首部i3電動車。(網路圖片)
中國大陸擬定草案,規定車商需販賣一定比例的電動車,引起德國車商不安。圖為BMW首部i3電動車。(網路圖片)

【記者祝蘭/德國報導】

中國一份新草案引起了德國車商的不安:2018年起,汽車製造商根據在中國出售的汽車數量,必須賣出一定比例電動車。

據《南德意志報》報導,幾個星期前,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突然」在官方網站公布一份新草案。據草案內容,汽車製造商將來根據自己的銷售額,必須賣出規定比例的電動汽車,並對此積分。如果達不到規定的積分,製造商要麼減少自己的生產量,要麼從其它汽車商處購買積分。草案規定,「電動車份額」從2018年起開始實施。

據草案規定,2018年,在中國市場上,汽車製造商必須讓電動車的銷量達到總銷售量的8%;2019年比例為10%,2020年增加至12%。

位於上海的JSC汽車諮詢有限公司的老闆西伯特(Jochen Siebert)對《南德意志報》說,以什麼乘數(積分)計算,還不完全清楚。目前汽車集團使用一種簡單計算方式:一輛電動車算4分,一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算2分。

據報導,中國乘用車協會秘書長崔東書採用類似的方法計算:以大眾為例,如果2018年銷售3百萬輛汽車,大眾需生產6萬輛電動汽車;換成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電力續航里程50公里),得生產12萬輛。續航里程是指在純電動模式下,車子僅依靠電池的電量能行駛的最高里程。

據稱,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做出此舉,是為了讓更多電動車流入市場,同時給本國專供電動車的製造商提供優勢。外國車商達不到「指標」,很有可能會被迫購買中國車商的積分,間接提供了經濟資助。至於購買1個積分要多少錢,暫時未知。

關於草案的許多細節尚未清楚,但西伯特表示,該草案引起了行業很大的不安;如果在未來幾個星期內,北京方面對草案沒有根本性改變,那大型製造商就得用巨額投資給中國工業「餵食」。崔東書也表示,像大眾的汽車集團會感到很大的壓力。

近幾年來,由於大陸嚴重的環境污染,中國政府有意推動電動汽車的發展,並限制內燃機汽車進入市場。今年初夏,中國政府宣布,2020年大約70%在中國出售的電動汽車要來自中國車商,2025年要達到80%。

據報導,德國汽車工業聯盟(VDA)要求,中國應該給非中資企業提供可靠競爭、公平的市場准入保障,並作出沒有歧視的規定。

據稱,德國汽車商目前寄託於聯邦經濟部長,他於週一(10月31日)上午,與經理人代表團一起飛往中國,進行為期幾天的訪問,星期二將談及平等的市場准入規定等相關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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