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防洗錢 金管會下月底公布草案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

金管會表示,為保護合法合理的商業活動,維持我國金融體系的可信賴度,確保我國金融市場的安全及秩序,金融機構須執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措施,避免其被利用成為非法犯罪的工具。因此,金管會近年來已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列為金融監理重點,並重申未來將持續強化相關機制的決心,目前著手修正《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預計修正草案今年11月底出爐,最快明年元旦起實施。

金管會近年來陸續推動相關措施,已從健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法制、督導金融機構落實執行、提升金融機構相關能力及及打擊資恐能力、加強訓練與宣導等面向著手。

我國為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的創始會員,身為國際社會之一員,對於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有責無旁貸的義務。在整個洗錢或資恐活動的過程中,金融機構因提供各種便利的金融服務,最常成為被不法分子利用的管道,因此,各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執行成效的好壞,也繫諸金融機構各項防制性措施的落實情形。

金管會在此重申,會將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持續列為監理重點,對於未遵循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規定的金融機構,不會寬貸。另外,金管會說,也會持續透過加強與公私部門間的合作,及積極參與相關國際組織活動,提升我國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的整體效能,維護各界對我國金融體系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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