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乃權再涉共諜案 因判決定讞不起訴
退役少將許乃權因涉及共諜案被判2年10月確定,然而北檢日前又接獲告發,指稱許乃權曾透過一名將領刺探軍情未果,涉違《國家安全法》,北檢將案件函送法院併案審理,但因許乃權已被同一事實判刑確定,案件被最高法院退併辦,北檢今將許處分不起訴。
判決指出,原籍中國福建省廈門的鎮小江於2005年取得香港居民身分後,多次以觀光或經商名義來台,利用各種機會認識現、退役軍人,同時以美金或不正當利益吸收軍官換取情資,情報網遍及空軍、陸軍。
許乃權引介部屬、學生共8人為中共刺探軍情,全案經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國安法》起訴,最高法院7月間判許乃權2年10月、鎮小江4年徒刑確定。
而北檢在法院審理期間另接獲告發,指許乃權曾企圖吸收一名將領未遂,因此將案件函送法院併案審理,但因許已被同一事實判刑確定,案件被最高法院退併辦,北檢今天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