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少校成共諜 出賣我情報員名單
國防部軍情局少校王宗武,原被派駐中國臥底從事敵後工作卻遭策反,不僅涉洩漏我方機密給中共,亦吸收軍情局上校情報官林翰,將情報人員名單提供給對岸。高等法院認為,此2人枉負國家栽培、輕受物慾與人情誘惑,依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等罪,判王、林各18年與6年徒刑,可上訴。
據了解,王宗武曾於1992至1994年間,4度前往中國蒐集情報,卻在身分被識破後成功被策反,王男不僅將軍情局獲悉的情報內容洩漏給對岸情治官員,退伍後還返台發展組織,並於2013年間吸收2012年底剛退休的林翰。
林翰遭吸收後,曾先後赴新加坡、馬來西亞與中國官員「面談」,還洩漏軍情局其他情報官身分、任務職掌,以及我方潛入中國的情報員身分,甚至連軍情局近來有哪些主管升遷,也透露給中方。
高院審理期間,王男坦承犯行並全額繳回新台幣298萬元犯罪所得,林男則被查出透過洩漏國家機密來賺取新台幣240萬元。高等法院認為,2人為物慾、人情,洩漏國防機密給中共,依《刑法》外患罪的「洩漏國防祕密消息罪、違背職務收賄罪」和《陸海空軍刑法》的「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等3罪,判王、林各18年與6年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