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直播要有許可證 分析:打壓言論
中國網路直播盛行,用戶規模多達3.25億,為加強規範,中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於9日公布新政策,規定以「電視台」、「廣播電台」、「TV」等名稱經營的網路平台,須持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這對依靠直播賺取收入的眾多「網路紅人」和網路表演者而言,無疑是重大打擊。
據自由亞洲廣播電台報導,廣電總局近日以提倡「健康的格調品味」為由,要求直播人員自我監督,不得播放內容低俗、過度娛樂化或奢華等影片。據陸媒一篇題為〈廣電總局新規強制要求持證上崗,網路直播不管不行〉的報導中指出,截至5月31日,廣電總局所頒發的588張許可證中,持有機構大多是新聞出版、企事業單位、大型影片網站等。中國網路巨頭如騰訊、土豆、愛奇藝等網路影片平台與旗下直播平台,共用一張許可證。
對於不符合申請許可證或未經批准的直播機構,均不得以「電視台」、「廣播電台」、「電台」、「TV」等廣播電視專有名稱開辦頻道。但有報導分析指出,儘管把含有「TV」或「電視台」如熊貓、虎牙、鬥魚等中小型網路機構更名為「直播」,也很難通過審核,許多中小型直播平台或新興網頁因此倒閉。
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創辦人黃琦表示,當局對網路的監控並非新聞,廣電總局「持證上崗」的新措施明顯是以加強對網路管控為名,實為進一步打壓言論空間及加強對民眾監管的舉動。
黃琦指出,管控的目的就是讓官方能有效掌控新聞輿論的轉播,畢竟當權者能控制的網站不多,但這種做法起不了作用。這次廣播電視局對中國網路的發展起了一個不好的作用,因為現今的中國,民眾透過手機網路的頻播(頻道直、轉播)行為已相當發達,所以官方這種限制發放許可證的辦法,並不能阻止中國,特別是一些群體事件等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