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閃電幾乎台灣一樣長 恐改寫閃電定義
世界氣象組織(WMO)9月16日報導,該組織發布最新的極端天氣報告(WMO Archive of Weather and Climate Extremes),其中記錄迄今最大閃電幾乎相當於台灣的長度,尤其是近來觀察到很多閃電持續時間不再是常識中的零點幾秒,時間最長的閃電超過7秒,這些記錄已經改寫目前教科書的閃電定義。
報告說:2007年6月20日清晨,美國俄克拉荷馬州與阿肯色州臨近的9.6公里高空出現一道閃電,在空中的水平延伸距離達321公里,幾乎由東往西橫越整個俄克拉荷馬州,或者說,相當於台灣的長度(台灣南北全長385公里,東西寬143公里)。
世界氣象組織的發言人蘭迪·瑟維尼(Randy Cerveny)表示,應注意預防閃電的危險,一旦聽到雷聲,就應該迅速躲進室內。
氣象學家建議用「30-30防雷規則」,即看到閃電時開始計數,30個數(大約30秒)後才聽到雷聲,表示目前待在戶外還算安全;若不到30秒就聽到雷聲,就要迅速躲進室內,等30分鐘後再出門。
而「30-30防雷規則」不一定適用距離超長閃電的情況。但瑟維尼表示,超長距離閃電並不常見,最簡單的防雷方法仍是:「聽到雷聲,進屋!」
世界氣象組織的這項報告同時列出單次時間最長的閃電,而且指出閃電時間不再是學術界以前定義的0.2秒。因為很多閃電時間持續幾秒,比如2007年6月所觀察的距離最長俄克拉荷馬州閃電的時間長達5.7秒。
迄今記錄時間最長的閃電為,2012年8月30日法國南部阿爾卑斯山脈附近的普羅旺斯(Provence-Alpes-Côte d’Azur)發生的一道閃電,時間長達7.74秒。
世界氣象組織報導說:因為技術人員記錄到很多閃電時間都超過1秒,所以目前「閃電間歇時間少於1秒」的定義被修改為「一系列持續放電過程」等內容。
另據IFLscience9月16日報導,雖然科學家觀察到絕大多數閃電的發生位置,都是在溫度低於冰點的高空,每次閃電造成局部3萬攝氏度高溫及10倍大氣壓的高壓,但仍無法解釋閃電的真正發生原因。
尤其是,法國的持續時間最長閃電,竟然是一般閃電時間的39倍之長,以及在火山附近的閃電、球形閃電等現象。而且,對於這種司空見慣卻很神奇的現象,雖然氣象學家們估算全球各地每秒出現40~50個閃電,但是仍未獲得足夠的觀測數據去真正地理解閃電。
世界氣象組織的這項極端天氣報告除了記錄閃電之外,還列出世界各地的氣溫、降水、冰雹、乾旱、狂風等最高和最低極端情況。
美國氣象學會的簡報說:「更為極端的天氣現象極可能發生,而且已經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