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仲裁人立場偏遠雄 北市府檢討評估中
大巨蛋終止契約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指出,遠雄已將完工期限展延至去年4月17日,遠雄今年7月29日又提工期展延仲裁,但3位仲裁人當中,有2位偏袒遠雄,法務局未盡幕僚責任。市長柯文哲表示,通常法務局在遴選仲裁人時有一定標準,一定是經過法務局的程序才選出來,如果外界有意見,就再檢查看看。
法務局長楊芳玲說,由市府選定的孔繁琦律師沒有被質疑,受質疑的2位仲裁人,一位是遠雄選的謝定亞,另一位是雙方共同推舉的主任陳煌銘。其中,陳煌銘過去有不利市府的言論,且和台北市捷運局有訴訟,市府和律師團已掌握相關訊息。因為審理迴避要有相當足夠的理由,正在搜集更完備的資料,回到法院審理,希望申請迴避可一擊即中。
她說,法務局與律師團早已掌握主仲裁人陳煌銘相關訊息和言論,依《仲裁法》規定,要有足以認定仲裁人不能獨立公正執行職務的地步和程度才能申請迴避,律師團目前正在搜集相關資料,事後會評估是否向法院申請迴避。
楊芳玲表示,陳煌銘在仲裁庭是否會做出對市府不利的情況,「這要看過去說什麼話,目前還在評估和彙整相關資料」。若要申請迴避,必須要有足以認定仲裁人會在處理仲裁程序中有偏頗之虞,但相關過程仍在評估。
媒體詢問柯文哲,距離解約期限只剩2天,如果要換仲裁人怎麼換?柯文哲表示,專業問題就由專業解決,仲裁人也不是市長選的,應由法務局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