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部分復工 北市府抗告 遠雄指市府賴皮
台灣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大巨蛋由於停工而導致的周遭安全問題,為了維護安全,北市府的停工處分可部分停止執行,一般解讀為可部分復工,2日北市府對此決定抗告。對此遠雄表示,不能理解市府的想法,並指市府「賴皮」。
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說,法院日前的裁定原則上符合市府的立場,也就是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遠雄全面復工。另一方面,法院也提醒遠雄有維護安全與防範危險發生的責任。但遠雄卻曲解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認為遠雄無需提出任何施工現場的安全維護計畫,即可報備進場施工。因此,在律師團建議下,北市府提出抗告。
林鶴明說,希望法院能夠釐清原裁定所謂「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應施作之設備或措施範圍內」究竟其內涵為何?又如何能夠確定是屬於「避免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之急迫必要性之原則」?否則兩造仍沒有共識,爭議沒有解決。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則表示,高等行政法院的裁決內容很清楚,准許停止執行部分,包括載重、水浮力、鏽蝕與坍塌等安全項目,但是北市府曲解函文並意圖刁難,「有人說自己贏了,還賴皮說不算數,不理解市府的操作策略和理由。」
楊舜欽說,遠雄會按照裁定,第一階段施作停工損害修繕工程、結構體工程、屋頂工程、帷幕牆工程、排水工程及看台工程等,至於法院沒有裁定可以復工的工項,遠雄不會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