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爭議 法院裁定可部分復工
大巨蛋停工超過一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1日裁示,為免造成路過民眾生命安全受危害,遠雄對於具公安疑慮部份,可不予停工,但也沒有裁准遠雄可以全面復工。北市府21日下午回應,肯定法院的裁定結果。至於,是否抗告,北市府表示收到裁定書後,與律師研究再決定是否提出抗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在撤銷停工處分判決定讞之前,路過民眾生命安全必須重視,因此裁定市府不該命遠雄全面停工,大巨蛋工程中已完成部分,須有適當措施防範坍塌等危險。至於遠雄全面復工的部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則沒有裁准。
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是明確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的申請,高等行政法院的說法和北市府過去的主張是一致的,那就是遠雄必須負起大巨蛋工地安全。
對法院裁示若大巨蛋碰到公安問題,遠雄可進場進行維護,北市府都發局長林洲民強調,法院的立場和北市府完全一樣,從遠雄提出鏽蝕、水浮力等問題後,都發局從5月起開始就定期邀遠雄、土木、結構、建築技師公會討論公安安全維護,至今已開了11次會議,全都有會議紀錄,未來這個監督當然會繼續。他強調,市府當然樂意遠雄維護大巨蛋工地安全,這也是他們必須做的事情。
林洲民也重申,遠雄是依《建築法》第58條,未按圖施工遭到停工,但依《建築法》第63條規定,工地安全仍屬起承監造人的責任,因此,兩者並未衝突。他強調,該案沒有復工議題、沒有復工兩字,只有駁回全面復工。
遠雄21日發布重大訊息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部分復工的裁定,經遠雄巨蛋公司評估,仍無法解決大巨蛋案立即危險及無法回復的損害,因此將於收到裁定書後,視裁定理由研擬後續處理方式,以確保大巨蛋案公共安全。遠雄巨蛋公司經理楊舜欽也說,等收到裁定書後,將與法務人員及工程團隊就復工的範圍和工項,以及後續做進一步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