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12日起可申請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2日表示,9月12日開始受理105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10月13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補助金額為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4千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補助6千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1萬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學期補助2萬元。
勞動部指出,凡符合非自願離職的失業勞工,失業期間1個月以上(即今年8月13日以前失業)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與配偶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且至9月12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正式學籍者,皆可申請。
至於獨力負擔家計失業勞工,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補助金額加給兩成。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元,再加兩成補助,合計4萬8千元。
勞動部提醒,失業勞工子女若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則不得再申請就學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