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 「焚書坑儒」的真相
後世很多人一提及秦始皇,便想到「焚書坑儒」,並將其當作秦始皇殘暴、毀壞歷史文化之所謂依據,不知真正準確史實。然而,歷史真貌究竟是什麼樣呢?其實是秦始皇滅六國後為統一思想、保護神傳正統文化、正道修煉而採取之兩項重大措施。
六國妄復辟 亂思想文化
春秋戰國時,神安排道、儒初傳,因相生相剋之理,必然出現魚目混珠、正邪同在的局面。在世間就是後世所稱「諸子百家」之時代。此時諸侯紛爭,戰亂不斷,思想文化卻是空前活躍,各種思想流派、學術團體紛紛出世。從學派來講,就有所謂「九流十家」。其中有神派遣的開啟文化、豐富人類思想內涵者,亦有人世間極力破壞神傳文化者,良莠淆雜,真假難辨。
秦始皇雖然武力征服了六國,因仁慈所致,並未趕盡殺絕,六國中妄圖恢復過去勢力者,大有人在。利用思想、文化干擾,欺詐、行騙、詆毀新政、干擾正道,以至復辟,則是秦始皇面臨之嚴峻考驗。保護正統文化、統一原六國民眾文化規範勢在必行。
蒐集保存大量古典文獻
秦始皇從建立統一政權開始,到實施所謂焚書的八年間,從六國宮廷和民間蒐集了大量古典文獻。同時徵聘七十多位學者,授以博士之官。召集兩千餘學生於博士官之下,命為諸生。對古典文化清理甄別,去偽存真,保護正統文化。
秦始皇說:「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秦始皇對諸位博士優禮備加,「尊賜之甚厚」(《史記.秦始皇本紀》)。
在咸陽宮一次宴會上,博士淳于越提出廢郡縣,立分封,認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這是讓始皇回復六國之古,借古諷今,詆毀秦始皇新政。
始皇命群臣議論,丞相李斯謬其說,絀其詞,上書皇帝曰:「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接受了這一建議。
焚列國史記、私藏詩書
從李斯上書可知,當時秦國所有書籍,包括明令燒毀者,在朝廷中都留有完整備份。宋代朱熹也云:秦焚書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舊留得;如說「非秦記及博士所掌者,盡焚之」,則六經之類,他依舊留得,但天下人無有。若想查詢、研學,政府及博士手中都留有完整檔存。
所焚之書包括兩部分:統一前列國史記及百姓私藏《詩》、《書》與百家語。至於秦國史書、博士官珍藏圖書與百姓家藏醫藥、卜筮、種樹等技藝之書,則不在此列。所禁書籍都務必在三十天以內上交處所官府焚毁。為此還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如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等。
術士行騙、詆毁新政
秦始皇焚書後一年,又發生後世所謂之「坑儒」。這兩個事件,看似不同,卻有聯繫,這就需歸結到當時的「儒生」了。這幫「術士、方士、腐儒」並非僅宣傳某種思想,他們所作所為是權力訴求,為恢復其舊國勢力。當他們「入則心非,出則巷議」時,並未遭到坑殺。可見秦始皇當時只是禁止其言論,而未採取行動。直到這些術士、方士及腐儒們被證實以方術行騙,並詆毀新政,才惹得始皇大怒,將那四百六十七個「術士、方士及腐儒」坑在咸陽。
事件由兩個方士畏罪逃亡引起。秦始皇不僅自己修煉、養生,對方術和方術之士也十分尊重,常和他們一起討論神仙、真人、長生修煉之理。但一些方士、術士,如侯生、盧生之徒,打著為秦始皇採藥煉丹、尋覓仙方為名,揮霍錢財,屢次行騙。
四百六十餘人坑在咸陽
秦始皇知道後大怒:「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史記.秦始皇本紀》)
此一事件,後世往往和「焚書」並列,合稱為「焚書坑儒」。究其原委,「坑儒」,就是對騙人、騙財、擾亂新政等術士、方士及腐儒之一次清除。漢代王充對「坑儒」有如下看法:「坑儒士,起自諸生為妖言」。秦始皇「焚書坑儒」清理了百家紛擾造成之思想文化莠垢,清理了一批騙人行詐之術士腐儒,讓正統文化得以流傳於後世而綿延不絕,大功不可沒也!(受限篇幅,文有刪節。原文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