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公布黨產條例 2016年08月10日 | 政治 (中央社) (中央社)總統府今天發布總統令指出「茲制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公布之」。立法院7月25日已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行政院將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政黨自34年後取得之財產扣除黨費、政治獻金等後,推定為不當取得,應移轉為國有。總統府今天正式發布總統令,公布「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