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公布黨產條例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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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總統府今天發布總統令指出「茲制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公布之」。

立法院7月25日已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行政院將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政黨自34年後取得之財產扣除黨費、政治獻金等後,推定為不當取得,應移轉為國有。

總統府今天正式發布總統令,公布「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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