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投資 保險業資金擬8月鬆綁
金管會表示,為配合《有限合夥法》自104年11月30日施行,另配合《住宅法》的公布施行與國民住宅條例的廢止,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與《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的修正發布,已研擬「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預計8月底前依法辦理預告。
金管會表示,鑑於我國有限合夥事業尚處於籌設規劃階段且投資風險相對較高,引入被投資事業得為有限合夥事業初期,不宜開放保險業得採事後查核方式辦理,明定保險業依規定投資有限合夥事業者,仍應檢具事先報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准的送審書件,但保險業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有限合夥事業,日後於原出資比例範圍內參與被投資事業的現金增資者,得採事後查核方式辦理。
另外,為鼓勵及加速引導保險業資金透過投資創業投資事業投入國內待扶植的新創事業及五大創新產業,金管會放寬保險業投資同一創業投資事業得採事後查核方式辦理的適用門檻。
金管會預計8月底前保險資金進入有限合夥人,但由於是新開放的標的,因此必須要事先審核,有限合夥人若是文化、教育之保存及建設,主要為文化部核定的13項,持股就可以超過一半,金管會盼保險資金可以扶植類似海角七號這類的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