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文學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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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沙山懷若

多數人的觀念都認為文學是很唯美的,很多幻想,很浪漫的,有點隔著薄紗看世間,然後說那是一種朦朧的美。

其實這種說法只是就文學的表象來看,當我們閱讀一部優美的文學作品時,往往會令我們感動不已,甚至讓我們沉迷其中。如果我們仔細探究起來,為何那部文學作品會如此吸引著我們呢?可能最大的原因就是文中所透露出來的情感吧!那是作者在行文時所流露的真摯情感,當讀者專心閱讀時,便會牽引起讀者的深沉感情,進而產生了激盪作用。

所以這樣說來,文學不僅是美,而且是很真的,是情感上的真。然而要表達出情感上的真摯,在文辭上也需要某種程度的真實,尤其是某些文體更是要如實書寫。

早期在課堂上習作散文時,老師就告誡再三,沒有親眼看到的、親耳聽到的,不可輕易寫入文中,尤其是散文,要眼見為憑,寫出真實的情境。當時我的習作中有一句「鶴唳上雲霄」就被圈起來質疑:你真有聽過鶴唳嗎?當然啦!我是連鶴都沒有看過,更別說聽過鶴唳,然而會寫出這樣的詞句,只是行文的方便,撿現成的成語「鶴唳於天」改寫而成的。

 我們常掛在嘴邊的,要活出真善美的人生,總會以為那是三種人生。其實仔細想想,那只是一種人生而已,就是美的人生。那什麼是美的人生呢?就是要真實的事件,真切的情感,才會產生真正善的行為,才能達到美的人生,所以說「真」是一切人生的基礎。

但是很多人做不到「真」的程度,於是就說「善意的謊言」,可是仔細想想,既然是謊言,哪來的善呢?哪來的美呢?

所以,一部或一篇優美的文學作品,它的情感是真切的,甚至它的敘述也是真實的,如果有一些些造假,或是虛情假意,那這部或這篇文學作品讀起來就會卡卡的,感動不了人,因為情感是騙不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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